2019年6月20日 星期四
Müller-Arnold-Fall一件一再受討論的法律案件 虞和芳 20.9.19發佈
Müller-Arnold-Fall一件一再受討論的法律案件 虞和芳 20.9.19發佈
Müller-Arnold-Fall是普魯士 Friedrich II腓特烈二世國王(1712年1月24日生; † 1786年8月17日 )時代的法律案件。它在司法獨立的原則下,是一件一再受到討論的法律案件。
案例描述
Müller Arnold在流向 Oder 奧得河的河上經營一座水車磨坊。他是一位租賃者,Erbpächter 承租人,欠地主Schmettau伯爵 租金,這是他拒絕從水磨坊受損後付租金,而遭受到退出租賃權的判決。
原因是擁有土地上游的Gersdorff設立一個鯉魚池。 Müller說這條私人河,從此只有很少的水,他無法繼續經營其業務,因此不能夠付給他的主人Schmettau 伯爵租金。1773,審判法庭判決(von Schmettau 他本人就是法院領主)Müller Arnold無理。Müller 轉向Küstrin的主管法院,仍然判決確認 。1778年,Schmettau取消Müller 的Erbpacht,租貸權,並收購此磨坊。
Müller Arnold向普魯士國王Friedrich II 提交他要求平反的意見書,國王聽取他的意見。下令進行調查,並指示Müller 申請賠償。然而,Küstrin地區法院和上訴法院在這方面還是對Müller 做同樣的裁決。
因此FriedrichII 國王自己處理這宗案件,逮捕和監禁最高法院,地方法院Küstrin和Patrimonialgerichts的三位法官,理由是法官的判決不公正。三位法官入獄一年,並判Müller Arnold應得賠償金。有關的法官在短時間內被國王赦免。
國王認為,一個正義的法院,發揮不公正的判決,比小偷盜賊更可怕。對小偷,人們還能保護自己,但對使用正義的外衣盜賊開展他們的罪惡,沒有人能防住他們。就像世界上最大的流氓一樣,這些法院人員要受到雙重懲罰。
Friedrich II 國王的介入,特別是當時的律師和司法機關對國王的專橫和干預感到震驚。國王的判決是針對司法機構的,在判決中運用了法律。此即言,Friedrich II 國王觸犯他自己頒布的法律。
Müller Arnold案件被描述為司法獨立的開端;這不一定是對磨坊主Müller Arnold是否對他的要求是正確的,而是對國王是否允許介入判決的問題。這是雙方,誰有權力的問題。
這件案件對磨坊主的判決,是否是正確的,這不再爭論。但國王有權,強制執行干預前法官的判決,是否是對司法機關的獨立性應有的態度,至今仍然受到討論。
不過Müller Arnold案的基礎上證明Friedrich II 國王對他的臣民的善意和正義。
Friedrich II 國王被尊稱為Friedrich大帝,是因他對德國有特別偉大的貢獻。
此案件看出他對無錢無助子民的愛護,而懲戒有權有勢的貴族和判決不公的法官。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余虞對話 中華文明益四方 虞和芳 4.12.24.發佈
余虞對話 4.12.24. 中華文明益四方 余處長:感謝大作是三首分享,回敬數語致意。 中華文明益四方 孔老哲學揚西方 易經透過傳教士 翻譯洋文紛紛仿 啟蒙時代德代表 數學大家Leibniz 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 驚嘆易經數0、...
-
余虞對話 3.2.24.好夢成真血汗換 余處長:感謝大作詩三首分享,回敬數語致意。 余君說法完全對 夢境是夢規為規 世無愚翁誰移山 怪人怪事一大堆 與人相處和為貴 這是原則不能廢 與虎謀皮沒有用 喪生無義暫時退 奮勵自強虎添翼 不去殺虎虎自腿 夢是夢幻雖短暫 好夢如甘又如飴...
-
Entity實體的具體意思是指什麼? 虞和芳 11.1.24.發佈 Entity(中古拉丁語entitas,晚期拉丁語ens'存在,事物)是哲學本體論的基本術語,有兩種意義: 一方面,它描述存在的事物、實體、具體或抽象的物件。 從這個意義...
-
轉寄 《我沒有老,只是年齡大一點》 虞和芳 10.11.24.發佈 Dear姊姊: 讀到您寄來的此文《我沒有老,只是年齡大一點》,這個帖子寫的真好,值得一讀。 是的,“ 我老了,我感到徹悟。再無少年的懵懂,再無年青的氣盛,閱盡世上多少事,...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