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獎的Ernst August國王—他的後代成為英國的國王同時為德國Hannover的國王 虞和芳 30.4.18發佈
Ernst August國王(1629-1698)可以說,是一位很幸運的國王,許多湊巧的好事,都發生在他身上,使得他不用費什麼的力量,拱手可取.他的後代成為英國的國王,也同時為統治德國Hannover王國的Kurfürst選舉王子(有權選舉和被選舉為皇帝).
因此在這稱他為中獎的Ernst August 。他出生於1629年,他為 Georg (1582-1641) von Calenberg王公(國王) 最年輕的第四個兒子.他的哥哥們先後成為王位的繼承人,他沒有繼承到什麼遺產,跟妻子Sophie( Pfalz的一位公主,1630-1714)兩人生活的很儉省.
在1662 Ernst August被他的Welf家族選為Osnabrück的 "weltlicher Bischof世俗主教".按照1648年訂立的"Westphälischen 和平條約",此職位,由Welf家族的新教王子,跟一位天主教的主教,輪流佔據.
他的三位哥哥先後過世後,沒有男性的繼承人,他就接繼父親Calenberg的王位.
他作夢都沒有想到,會有一天得到哥哥們的財產和父親的王位,它們都落到他的手中.
他很能幹,懂得政治周旋,幫助皇帝抵禦土耳其的進攻, 和跟法國作戰.
1683年,他制定第一個長子繼承王位和統轄權,它是被升為Kurwürde選舉皇帝權的必要條件.
1692 徳意志皇帝Leopold I.升他為神聖羅馬徳意志帝國第9位有權選舉皇帝的國王. 他成為Braunschweig – Lüneburg(Hannover ) 的Kurfürst 選舉王子 (以前這種Kurfürst只有7位,後來連他增為9位.其中3位為天主教的主教,他們跟國王公爵一樣,統治一個地區,它為Trier,Mainz,Köln.這些主教只有選舉權,沒有被選舉為皇帝之權.)
此即謂他和他的後代都能繼承這種Kurfürst選舉王子的特權,有權利選舉和被選舉為皇帝.
在1701英國在倫敦的議會,制定"Act of Settlement解決法令" 按照此法令,只能由跟英國王室血統有關的新教徒貴族,繼承英國王位. Ernst August所獲得的Kurfürst權,有利於他的妻子Sophie (1630-1714)獲得繼承英國王位權.
他們的大兒子Georg Ludwig (1660-1727) 在1714正式成為英國的國王.
自此,英國國王同時為德國Hannover的國王,這種聯繫關係長達123年.直到Hannover王國的後代Victoria繼承為英國女王,但她不能繼承成為Hannover的國王為止.因為在英國女子有王位繼承權, 在Hannover沒有。此王位由Victoria女王的叔叔來繼承.
Ernst August國王固然幸運,不過他也有他的能幹處,才能夠使他的後代繼承英國國王王位,同時為德國Hannover的國王.這種特殊的情況,在歐洲歷史上稱為Personal Union共主邦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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