摩西的十誡說明人性為最初的法律條文 虞和芳 15.4.18.
十誡(希伯來語:עשרת הדיברות Asereth ha-Dibrot;英語:Ten Commandments 或 Decalogue),《聖經》記載,上帝耶和華藉由以色列的首領摩西,向以色列民族頒布的律法中首要的十條規定。以十誡為代表的摩西律法是猶太人的生活和信仰的準則,也是最初的法律條文。
在《聖經》中,西奈山是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裡火焰中向摩西顯現之處。
聖經舊約中所說的西乃山,在西奈半島,海拔高度為2,285公尺,僅次於海拔2,637公尺的凱薩琳山(Mount St. Catherine),後者是西奈半島和埃及的最高峰。周圍被山脈高峰環繞。那裡有一座修道院—-聖凱薩琳修道院位于山腳,海拔約為1,200公尺。
十誡內容
- 第一誡 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。
- 第二誡 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。
- 第三誡 守瞻禮之日。
- 第四誡 孝敬父母。
- 第五誡 毋殺人。
- 第六誡 毋行邪淫。
- 第七誡 毋偷盜。
- 第八誡 毋妄證。
- 第九誡 毋願他人妻。
- 第十誡 毋貪他人財物。
其中前三條是對唯一之神的天主信仰
- 第四誡 孝敬父母。(感恩)
- 第五誡 毋殺人。(道德規範)
- 第六誡 毋行邪淫。(道德規範)
而從第7-10
- 第七誡 毋偷盜。
- 第八誡 毋妄證。
- 第九誡 毋願他人妻。
- 第十誡 毋貪他人財物。
都是說明人性貪和妒忌,貪、搶不屬於自己應得的財產,造成罪犯。
最重要的是對神的尊敬,信仰神,才陳設出對父母的孝敬,不知感恩父母的生育,是不孝之子。對神不敬愛,對父母不孝順,何能遵守這十誡。
要信仰神,才能遵守神的誡命,觸怒神的話,會失去神的恩寵,受到神的處罰。
神的十誡起到作用,是要約制人性的惡處,性的誘惑,對別人的妒忌。這些惡性氾濫的話,造成社會問題。
法律再多麼的複雜,都是在處罰人性的這些弱點。人性的惡根妒忌貪別人所得,才造成的犯罪行為。
所有的罪犯的行為,都離不開從第四項到第十項,它們互相相關。不孝敬父母的人,是不知感恩。會殺人的人,多半就會說謊,偷竊,進而成為強盜,就是不肯正正當當的做事來賺錢,按照自己的收入作支出。
人要是想過有錢人的生活,不知道自己努力賺錢,而羨慕妒忌別人的財產幸福,就會犯罪。
這些人,不說是自己的妒忌之心,而以仁義道德作藉口來攻擊他人。這是孔子所說“鄉愿,德之賊也”的意思。
遠在摩西時代,就看出人性,管子、孔子也看出人性,而人性在三千年來有了宗教倫理的教化,可是都還受不住約束,頻頻的犯罪,更何況失去了這種宗教傳統。
現代的人鄉愿最多,妒忌之心不說妒忌,而是以仁愛、正義、公平來作藉口,表現處他們的不滿,來攻擊他人,就是妒忌的作祟。而其實妒忌的人,最先受到處罰的就是他們自己。因為妒忌的人,不會快樂,就先毀掉他們生活的快樂泉源。
只要看到處流行的偵探影片,凡是犯罪的行為,都離不開第五誡到第十誡。
在天主教還有七宗罪之說(梵蒂岡天主教要理問答)
七罪宗
185 問 七罪宗是那七樣?
答 就是驕傲、慳吝、色迷、忿怒、嫉妒、貪饕、懶惰。
人性是很難改變的,只有藉著修身,宗教道德法律的規範,來管束。沒有這種規範的話,任人性自由發展的話,世界會不堪設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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