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過分的婦女解放運動 虞和芳 1.3.18.發佈
婦女解放運動有它的來源和意義。
婦女在古今中外是站在一個被動,被壓迫的地位。
其實一般的男人也談不上人權。
歐洲的社會是有階級之分的社會,是王室貴族和宗教的社會。一位統治階層的女性貴族,平民的男人都要對她來彎腰致敬。
在有議會的國家,如英國,只有納稅的人,能夠進入議會,能夠參與政事。
人權是19世紀以來很重要的一項文明的發展。以前一般男人不屬於這種特殊階級,不納稅的人民,談不上有什麼人權地位,他們都是為別人效勞的人們,不但沒有選舉權,更談不上什麼地位。
德國到俾斯麥的時代,男人才有選舉權,因為男人有義務當兵,他們為國犧牲,得要有一些特權。
女人的選舉權,在20世紀初才開始。一次世界大戰,男人上前線打仗,女人在後方就要擔當起男人的工作和責任,女人逐漸突出,女性選舉權和女性的解放運動越來越凸顯。
這樣男性至上的時代在西方過去了。
可是有些男人當主管的,會對女性行壓力,做非禮的舉動,這是不時出現的問題。女權運動,就提出男人的性侵犯的問題。這的確是存在,它不可長。
可是這個問題被渲染的過分,因此當一個女性要對男性報復,就拿它做藉口。女人也並非人人是好心腸,潔身自愛。當性侵害的潮流到達高潮時,男人不敢來追求女性,深怕挨上了性侵犯的大帽子。那還得了,教授丟掉職位,醫生被起訴,失去行醫執照,賠款坐監牢是必定。男人戴上這頂帽子,就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。女人隨時可以給男人戴上這種帽子,在德國連妻子都可以隨時告到法庭,受到丈夫的性侵害。夫妻反目,情況嚴重,因而不少的男性不願意有家室,免得惹上一身腥。
這就是女權運動的太過分了。
男女是應該平等,每人都有選舉權,在法院面前是人人平等,這是對的。男人欺負女人,女人欺負男人都是不對。
所以我對過分的婦女運動,不敢恭維,不贊成,不贊同。
不平則鳴,當女權運動太過分時,社會就會出問題了,就又會有了反彈的現象發生。28.2.18.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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