妥協要有條件 虞和芳 13.6.18.發佈
一個人掉入一個陷阱,看到那裡有一隻老虎和一個獅子。
老虎和獅子都要吃這個人。雙方爭奪不休,絲毫不肯妥協。
掉在坑裡的人建議:
‘你們不肯妥協,但是我可以。你們一個趴在另外一個身上,我可以趴在你們的身上出了這個陷阱。然後我再想法來挽救你們。’
‘你這小子,自己都出不去,要靠我們,你出去後,逃之夭夭,哪會幫忙我們?你倒會出餿主意逃走,看你還有什麼說話的餘地。’
虎和獅子,正當怒氣當頭之際,聽到這人說的主意,只是一種對他有利,對老虎和獅子無利益的辦法。這時老虎咬了那人的頸子,獅子咬了那人的肚子。這位建議妥協的人,被二強弄成四分五裂,立即喪生。
妥協只有雙方/三方強者肯讓步,或是一方能有牽制另外一方,才有可能達到妥協的辦法,否則是紙上談兵,妥協只是口號,達到協同不大可能。弱小的一方要來介入,只拿美麗的言詞誘人,是難上加難,很難讓別人來順從他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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