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簡體和繁體字的爭辯 虞和芳 2.7.18.發佈
好一大陣子,我們1965年畢業的同學在爭論簡體和繁體字,各持所見,互相爭辯,堅持不下。
讀到南生的來函,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,錄下一些,表達這些想法是與我心有戚戚焉。
“文字是傳送思想和代替說話的一種工具。”
“每一種語言,在用者的原來社會,是夠用的;只有碰到外來文化的時候,纔會覺得有擴充的必要,”
“任何的改革,都有它的理由。簡化中文的書寫,減少筆畫,減少時間,方便學習,對推廣教育,普及教育,有所幫助;即使不是目前認為最好的方法,也是當時可以想到的最好方法。有的人把這一項改革過份政治化,實在沒有必要。”
“簡體的 “滅”,上頭一橫,底下寫個 “火”,把火蓋起來,不就是把火 “滅” 掉了嗎? “小” 字的底下寫上一個“土”字,就是小土的 意思,“小土” 不就是“塵”嗎?為什麽一定要有一個 “鹿“ 在地上走,纔會有 ”塵“ 呢?一個人是 “人”,兩人行就是 ”從“,三人行就是 ”眾“,不也是很有意義的簡體字嗎?”
“其實,要找對方的缺點多得很,但有幫助嗎?國家的政策,你能改嗎?袒護繁體字的,多數是老的一派。但是,他們還有多少時間去用呢?用簡體字的人要比用繁體字的多上千倍;用簡體字的國家也比用繁體字的多。大家就不妨選自己喜歡的來用吧,反正有電腦一鍵3翻譯,錯也錯不了多少。總比讀錯音,寫錯字的機會少。漢字的未來,就讓它自由發展吧。“
” 我不反對用簡體,也不反對用繁體。但是,一個國家的官方文字,就應該統一,最好不要加進 “方言土語”,或用英文的發音當作中文詞彙,這纔是真的令人 ”頭痛“。”
南生所說,是合情合理,
在這裡我補充一點自己的經驗:在涉及拉丁字母的人名、地名,不少大學的期刊規定,是要將它們按照發音翻譯成為中文。這就變成問題重重,令人不知道是指誰。翻譯成為中文的名字,令人滿頭霧水,根本不知那人是何許人也,要去查他的資料,沒有原文名字,無從查起。而且翻譯的人,也許不懂原文,有把德文的Fraeulein(是指小姐),翻譯成為名字。有次看到一篇報導,說法國總統xxx來訪,受到熱烈歡迎。可是法國沒有這樣的一位總統,弄了半天,才知道原來報導者把一位法國公司的總裁,就變成了法國總統。
所以引用外國人的名字,最好就直接打出那人的拉丁文名字,一些小城市,小鄉鎮的名稱,就直接用拉丁文字來顯示,若硬要花功夫去把它翻譯成中文,沒有一點用處好處,會使得這些人名地點變樣變形,對讀者來說,沒有一點價值和用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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